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学校:
乡村振兴,产业是基础,人才是关键。长期以来,乡村人才短缺、结构失衡、严重制约了乡村振兴的发展速度。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逐步缓解乡村人才供求矛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乡村振兴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申报和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目的
打造和建设高标准的乡村振兴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普通中职学校、高等院校、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以及各类专业培训学校。
(二)申报方式
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县级以上科协组织推荐,或学校自主申报。
(三)申报数量
“十四五”期间全国建设100个乡村振兴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不超过4个。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学校须报送以下材料:
1.基地建设总体工作方案。从计划实施的目标定位、前期基础、育人模式、保障体系等方面阐述学校开展乡村振兴人才培养的总体规划和举措。
2.基地实施方案。阐述本基地的基本情况和学生培养的工作方案。
3.其他支撑材料。
(二)报送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报送,文件请发至:zkrczx888@163.com
(三)报送时间
2021年6月1日起,额满为止。
四、审批程序
为公平、公正做好评选工作,决定成立“乡村振兴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专家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委员会通过实地考察、现场访谈和专家会议评审表决等有关程序,确定评选结果。
五、联系方式
中科人才技术交流发展中心秘书处,许老师,010-53672158
邓老师,18786675433。
中科人才技术交流发展中心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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