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海兵在大汉国际工匠院乡村振兴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授牌仪式上的讲话
来源:本站 作者:中科发展中心 日期:2021/7/24
在大汉国际工匠院乡村振兴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授牌仪式上的讲话
中科人才技术交流发展中心秘书长—吴海兵
(2021年7月21日)
各位嘉宾,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值此全国上下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之际,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中科人才技术交流发展中心首个乡村振兴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授牌仪式,可谓盛世逢盛事,可喜可贺!在此,我谨代表中科人才技术交流发展中心,对大家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入选乡村振兴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大汉国际工匠院全体师生表示热烈的祝贺!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党和人民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以英勇顽强的奋斗向世界庄严宣告,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乡村振兴特别是乡村振兴人才的培养工作。2021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现代化农业,不仅需要政策支持,更需要人才引领。正如总书记所强调那样,“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今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意见》明确,到2025年,乡村人才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乡村振兴各领域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各类人才支持服务乡村格局基本形成,乡村人才初步满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本需要。国家还从立法层面为乡村振兴人才培养提供了有力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三章专门对“人才支撑”作出明确规定。其中,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提供教育培训、技术支持、创业指导等服务,培养本土人才,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促进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第二十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组织开展农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带头人。”
由此可见,乡村振兴人才的教育培养,不仅有法可依,而且大有可为。中科人才技术交流发展中心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乡村振兴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申报、评选工作,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精神,主动担当作为的具体举措。经过各个学校的申报和专家组的评选,我们确定了大汉国际工匠院为首个乡村振兴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之年。今天,我们在大汉国际工匠院举行中科人才技术交流发展中心首个乡村振兴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授牌仪式,既是对大汉国际工匠院办学理念、办学水平和办学实力的认可,也是对大汉国际工匠院未来能够培养更多符合国家需要的乡村振兴人才这一光荣使命的信任。相信大汉国际工匠院能以今天的授牌仪式为新起点,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培养越来越多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积极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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